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9月29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510號函抄本辦理,檢送影本供參。
二、旨揭疫苗目前核准適用年齡為12歲以上,依據111年9月5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第7次專家會議,建議提供12歲至17歲青少年接種NovavaxCOVID-19疫苗2劑基礎劑,另亦建議可作為追加劑接種,以提升整體保護力。
三、旨揭疫苗接種作業自111年9月30日起實施,相關接種作業說明如下:
(一)本次提供接種之Novavax COVID-19疫苗,與以往提供18歲以上接種之該廠牌疫苗相同,每劑接種0.5ml,接種途徑為肌肉注射,與其他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手臂)接種(詳如附件1)。
(二)本疫苗基礎劑接種劑次為2劑,依我國ACIP建議,2劑間隔至少4週,並以同廠牌疫苗完成基礎劑接種為原則,惟在特殊情況(如第一劑接種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下,可以不同製程疫苗完成兩劑接種。
(三)另依據我國ACIP建議,本疫苗亦可提供作為12歲至17歲青少年追加劑接種(可與基礎劑不同廠牌),與最後一劑基礎劑/基礎加強劑間隔至少12週(8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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