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
因應學生學習需求,增加本市高中學生自主規劃的彈性,以支持學子對學習內容的選擇自由,為進一步深化學生設計學習活動的能力,培養「規劃執行與創新應變」的核心素養,制定本計畫鼓勵學生將想像化為實踐力,以撰寫I-do自學力計畫方式提案,延續學習熱忱至校園外開拓視野。
-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二)主辦單位: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基隆市立八斗高級中學、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基隆市立暖暖高級中學
- 計畫期程:
(一)各校甄選公告:115年4月。
(二)申請資料收件截止:115年5月29日。
(三)評選及公告:115年6月1日-115年6月12日。
(四)成果發表及公開表揚:115年6月18日。
- 報名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資格:本市公、私立高中、職114學年度高一及高二學生。
(二)每人限報名一類組,報名團體組者限參加一團隊(需同校),每團隊限提一案,如重複提案將不受理。
(三)每校可於校內先行辦理初選,擇優進行報名。
- 報名類組:
(一)個人組。
(二)團體組:團隊須至少2人(含)以上組成,所有團員須於計畫執行期間全程參與。
- 申請文件及方式:
(一)報名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一。
2.提案計畫書。
3.個人照或團隊照一張(解析度提供 300dpi 以上畫素),並在檔名寫上圖檔說明。
4.填寫「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每人一份)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每人一份),如附件二及附件三。
(二)繳交資料:上述報名資料電子檔,請掃描統整為一份 PDF 檔上傳至指定表單連結。
(三)特別註明:報名者須保證所填寫之相關報名資料正確、無造假,並受到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保護及約束;如有不實,將取消參加資格。
- 提案計畫書基本規範:
(一)主題及內涵:須以探索體驗學習為主旨,自行規劃提出具獨特主題或議題性、有服務性質或賦予自我與平常以往不同的任務、挑戰等。
(二)計畫內容:須包含計畫發想(動機與目的)、主題內容、執行方法(含事前規劃準備、團隊分工、所需資源、執行過程記錄方式、成果目標等)、執行期程、預期效益、自我期許等。
- 評審機制
(一)提案審查方式: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
(二)評選標準:
1.自主精神:10%(主題是否具自主學習價值,且具自我探索之精神)
2.計畫主題規劃與構想可行性:30%(具體明確規劃及內容完整)
3.預算規劃:10%(經費合理性)
4.影響力:30%(社會參與及服務程度)
5.預期效益:20%(預估成果及自我成長)
(三)提案審查結果:將於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校網公告入選名單。
- 獎勵金:
經提案審查入選後,將取得入選資格並獲獎勵金新臺幣(以下同)1千元至6千元,得不足額錄取,必要時以專簽增額錄取。
(一)第一名1組:獎金6千元,獎狀乙楨。
(二)第二名1組:獎金4千元,獎狀乙楨。
(三)第三名1組:獎金2千元,獎狀乙楨。
(四)佳作3組:獎金1千元,獎狀乙楨。
- 注意事項:
(一)參加評選作品限未曾在校外出版、發表或獲獎。
(二)評選資料及作品,無論得獎與否,不予退回。
(三)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評選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選委員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議。
(四)I-do學習力提案如為創作性質,必須為自行創作,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及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如發現以上情節,取消得獎資格,已領獎者須繳回實踐獎狀及獎金。
(五)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依行政程序追繳獎狀及獎金,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
(六)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皆屬創作者,參加評選作品及結案成果皆同意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教學、教育推廣等非商業用途。
(七)提案審查入選者應配合本校邀請至相關活動進行分享。
(八)本校對本計畫相關規定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況調整修訂,並於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校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