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公告
國家圖書館辦理2026年春季閱讀系列講座,資訊如附件
2026臺灣海洋國際青年論壇
一、本論壇由海洋委員會發起,鼓勵全球青年學子運用海洋元素及創新構想,解決海洋所面臨之危機與挑戰,加入守護海洋的行列。
二、本年度以「全球解方,青年共創 」為主題,針對「淨零海洋」、「文化海洋」、「安全海洋」三大主軸,期待青年透過創新思維回應海洋挑戰,提出兼具行動力、公共影響力與永續價值的海洋危機解方。本活動歡迎12歲至35歲之在學學生或社會青年組隊報名參加,團隊人數2至8名,可跨校、混齡組隊;優勝前三名將頒發新臺幣5萬元至12萬元不等之獎金。
三、請報名團隊於115年5月25日(星期一)23時59分前,將提案內容及報名表電子檔逕寄至oceanchallenge01@gmail.com,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電話: 07-3381810分機261324。
四、檢附原函及本活動簡章及報名表1份。
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新世紀領導人才第25期初階培育營
請有意願報名同學,於3/20(星期五)中午12:30前參考校內遴選辦法,並填寫校內報名暨遴選表,若有相關佐證資料請一併檢附於後,逕送訓育組彙整
(一)報名資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報名須知:
1、請依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分區報名,各區預計錄取100名,依本署初階資格審查會議結果擇優錄取;如各區報名人數超過時,每校以至多錄取2名為原則。
2、本次活動採線上報名,請依報名流程依序填入資料,並下載同意書印出簽名再行上傳至報名網站,報名時間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23時59分止,以網站後臺時間為憑,逾時不候。
3、報名網址:https://reurl.cc/6bkER5。
4、若報名資料缺件、格式錯誤、報名區域錯誤,須於收到補件通知信7日內進行補件,若逾期補件,視同報名未完備,得不予錄取。
5、內容抄襲者不予錄取。
6、本署暫訂於5月底召開初階資格審查會議,錄取相關資訊將另行通知。
(三)如有報名相關疑義,請洽本署學安組校安科周小姐(04-37061346);系統填報問題,請洽本署學安組校安科賴先生(04-37061343)。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有關該臺Channel+網站業於115年1月15日改版上架
一、為鼓勵民眾以聽的方式進行終身學習,多元運用廣播節目內容,該臺設立Channel+網站,將播出過的優質節目內容,以主題分類重新編排並持續優化使用者體驗,並成立「親子節目專區」及「語言專區」,適合親子共學及學生收聽學習。
二、旨揭網站業於115年1月15日改版上架,請貴局(府、校)協助以電子公告方式週知學校及教師參考運用,網址https://channelplus.ner.gov.tw/。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臺聯絡人蔡小姐,電話 (02)23880600轉154。
第8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代表與署長有約活動
(一)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無學籍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意願者),各區預計分別錄取90人(報名人數超出上限則以報名順序為錄取依據)。
(二)討論會辦理日期:
1、北區(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115年5月16日(星期六)。
2、中區(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115年5月23日(星期六)。
3、南區(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高雄市、屏東縣):115年5月30日(星期六)。
4、除上開縣市所在學校學生得擇一分區報名。
(三)與署長有約活動預計辦理日期:
1、北區:暫訂115年7月16日(星期四)。
2、中區:暫訂115年7月23日(星期四)。
3、南區:暫訂115年7月30日(星期四)。
(四)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
2、報名時請依實施計畫內規劃的分區縣市實施報名,請勿跨區報名;除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之外離島學校,得擇一分區報名。
3、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於報名截止前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員林農工學務處(地址:510彰化縣員林鎮員水路二段313號)收。
(五)員林農工聯絡方式:學務處王怡淨助理;聯絡電話:(04)8360105# 321。
(六)參加本次活動之學生往返交通費(請檢附票根),由本署委辦計畫經費項下支應,另離島及花蓮、臺東地區學生倘因參加本活動而有住宿需求者(住宿地點自行規劃),務須向法定代理人告知活動內容及住宿地點等相關資訊,並於繳交報名資料時,同時檢附住宿家長同意書,住宿費用亦由前開經費項下支應(需檢附住宿證明)。
(七)全程參與本活動之學生,由本署頒發參與證明1幀;另討論會議、與署長有約地點,將於錄取後以正式公文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法務部設立法治教育測驗專區網站
一、為推動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做為法治教學平台,法務部特設立本測驗網站(網址:https://compete.law.moj.gov.tw),提供各學校作為「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及法治教育使用,請鼓勵貴校師生踴躍使用本測驗網站資源。
二、為鼓勵及推廣各校學生使用本測驗網站,如學生已於114年「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下稱第17屆競賽活動)註冊帳號,該帳號將直接轉為本測驗網站之帳號,無需再重新申請帳號。若於第17屆競賽活動無申請帳號之學生,請於本測驗網站「註冊」申請帳號,以利於至「學生測驗區」進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