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1、全國高級中等學校一至二年級(含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
2、報名學生應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1之英文檢定證明。
(二)報名須知:自114年3月15日起開始收件,以學生個人為單位報名,學生應備妥報名資料,提交就讀之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機構,由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機構統一彙整
並於114年4月15日前以紙本郵寄至各區承辦學校,以郵戳為憑。
(三)錄取名單預計於114年5月9日前於公告於各區承辦學校網站。
(四)請至訓育組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