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屆獎項分為:
(一)文學貢獻獎:
1、獎額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參選者資格須為本籍臺中市或設籍臺中市(均含合併前的臺中縣、市籍)5年(含)以上者,且長年致力於文學創作與推展,並對臺灣文學具有重大或特殊貢獻者。
2、個人報名及政府機關、學校、公私立案團體或法人推薦報名者,請檢送紙本報名表暨參選者3至5種自選作品(含編著)各乙份,郵寄至「22147汐止厚德郵局第30號信箱 第十一屆臺中文學獎工作小組」收。
(二)文學創作獎:類別包含小說、散文、新詩、古典詩、臺語詩、客語詩、童話及國高中職生散文,單一獎項最高獎金新臺幣12萬元,採紙本及線上https://reurl.cc/6ZyL8r報名。
二、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15日止,相關活動詳情請至本局網站下載活動簡章(https://reurl.cc/Er1j1v)或查詢臺中文學獎臉書專頁(https://reurl.cc/x967Kz),洽詢專線02-86925588*5330楊小姐。
三、為充實暑假期間,請各國、高中職鼓勵學生創作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