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4/10前)

  教育部為運用學產基金,發掘及培訓具有特殊專長或各領域中具有優異潛能之弱勢學生,協助其在不利因素下,開發其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創造生命價值及激發各項潛能,繼續奮發向上,特訂定本要點,相關辦法如附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