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儲蓄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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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扶助本校經濟弱勢之在學學生(指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突遭變故、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之在學學生),本校特設置「教育儲蓄戶進行勸募,專款補助,使學生順利就學。在嚴謹透明的動支程序下,善用社會各界捐款,確實幫助需要幫助的學生。

壹、本專戶限補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的本校在學學生
一、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之學生。
二、家庭狀況屬中低收入戶之學生。
三、家庭突遭變故。
四、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

貮、補助經費用途  
一、本專戶補助經費用途限於本校在學個案學生之下列項目:
(一) 學費。 
(二) 雜費。
(三) 代收代辦費。
(四) 餐費(含早餐、午餐、晚餐)。
(五) 與教育相關之生活費用。
二、捐款人有指定對象或用途者,應依其指定對象或用途之需求項目支用。
三、前項指定對象於本校畢業後,原捐款仍有賸餘者,要報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後,依教育部「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所定扶助經濟弱勢學生之目的,補助其他學生。定對象或用途者,應依其指定對象或用途之需求項目支用。

參、補助基準
  每一個案學生每學期申請補助總額由專戶管理小組依前款補助項目審查核定,以能解決 或減輕個案學生困難,使其順利就學為原則。

肆、經費動支程序及方式
一、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由導師、學務或輔導教師(人員)等瞭解個案之教職員工, 輔導學生填具申請表(特殊情況得由監護人或前述教職員代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必要時應進行個案家庭訪視,製作訪視紀錄擲交學務處生輔組彙辦。
二、申請表經專戶管理小組審核通過(得採會議討論或書面審查為之,如附件),會簽相關單位並經校長核准始得撥款補助。
三、個案學生詳填領款收據申請補助。

詳細辦法如附件,請參閱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教育部為運用學產基金辦理學生及幼兒急難慰問金之發放 ,針對各級學校(包括進修學校)在學學生及幼兒園幼兒,特訂相關急難慰問金申請辦法,實施要點請參閱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線上申請系統,相關表單如附件,請有需要之同學自行下載申請,如有疑問洽詢學務處。

基隆市二信高級中學慈愛基金

  為發揮教職員生仁愛、互助、人飢己飢精神,對本校在校學生家境清寒或家庭經濟臨時遭受變故,無法立即處理衍生之生計問題給予適時適當之協助,使其能安心向學完成學業,特設立「慈愛基金設置辦法」。相關辦法及申請表單如附件。